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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入区企业享受中央政府赋予国家级开发区的所有优惠政策,在项目筹建、土地使用、基础设施配套、技术引进、设备改造、对外贸易、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。

    土 地
     "八通一平"(通路、通电、通蒸汽、通讯、通有线电视、上水、下水、排污和土地自然平整)条件的工业用地,具有50年使用权。

    所得税

    外资企业所得税率为15%,国家赋予国家级开发区"二免三减半"的政策,即:外商投资的生产型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,从获利年度起,第一、二年免征所得税,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。

    税外收费

    依法治区,大幅减少税外收费,实行目录管理,杜绝乱收费,努力建设无费区。

    基建补贴

    企业在筹备建设期间,需要向供电部门缴纳的用电一次性电贴费,由开发区管委会给予全额补贴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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